
马来西亚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签署自贸协定对该国中资工业园区项目的招商启示
近期,马来西亚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各成员国代表正式签署《马来西亚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经济伙伴协定》,上述协定涵盖货物、服务、投资、知识产权、海关便利措施、检疫、贸易与可持续发展、政府采购及经济合作等。中恒远策招商总监金香淑认为,马来西亚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正式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有助于马来西亚企业与上述联盟成员国之间经贸合作规模的扩大与深入发展,对投资布局于马来西亚的中资工业园区项目而言也蕴含着一些新的招商线索,值得进一步深度研究。
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成立于1960年,总部位于日内瓦,成员国仅有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等四个国家,其中,经济体量较大的为挪威与瑞士两国。《马来西亚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经济伙伴协定》签订后,马来西亚对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成员国九成左右的出口产品都可享受长期免税待遇。2024年马来西亚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成员国的贸易总额为33亿美元左右,其中占绝对地位的是工业产品,包括电机电子、光学仪器、金属制品、塑料和橡胶产品等。中恒远策招商总监金香淑认为,可以预测,未来马来西亚机电产品、金属制品、塑料、轮胎等产品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的贸易规模有望进一步提升,对我国上述产品的相关生产企业而言,借助马来西亚进行转口贸易的机会也将进一步释放,上述行业内特定重点企业对马来西亚中资工业园区项目的招商机遇也将有望出现新的增量。
对于投资布局于马来西亚的中资工业园区项目的招商团队而言,中恒远策招商总监金香淑建议一方面深度研判我国机电产品、金属制品、塑料、轮胎等行业对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出口规模较大的相关企业,并建立对应的企业数据库为后续招商推介的定向展开提供支撑,另一方面,由于《马来西亚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经济伙伴协定》的正式签署有助于马来西亚吸引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成员国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因此,有条件的中资工业园区项目的招商团队可以重点排查挪威、瑞士等国重点企业对马来西亚的新投资意向,从国际化招商的角度寻找新的招商机遇。
本文撰稿人: 金香淑,本文属北京中恒远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原创稿件,转载请注明来源www.topbrain.cn。文中观点仅供参考,欢迎业内人士斧正与交流。E-mail:topbrain@18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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